卖影视版权授权书这事靠谱吗?

某法律顾问单位向张律师进行法律咨询,说收到某朋友希望帮忙的请求,问这事是否可以做。朋友发来的信息是这样的:

某上市公司为了年底冲业绩,收购一些电影的海外非独家的发行授权书。只要你手里有带龙标的电影,九十分钟左右,签一份海外非独家的授权就给钱,光要授权书这张纸,不要影片任何介质和资料,联系电话XXXXXXXX。

如果是有正规的版权转让或授权许可协议,按市场价卖的,附带授权书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。

光要授权不要影片介质,还能给钱。真有这样的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?显然不是这样子的。

版权授权是版权权利的一种或者具有版权利益,总之这个版权授权属于财产权,是有价值的。

对方有偿收购这个影视剧版权授权书,就是看中了这个版权价值,对其公司、对股民是有利益在里面的。

授权书授予的是什么?是电影的版权,是实体权利。像文章开头提到的这种方式,相当于低价卖掉了自己的版权,亏大了。

如果该权利已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授权或发行合同,可能容易造成本次授权与已处分给第三方的授权的权利冲突,需要向第三方进行违约赔偿。

如果是虚假交易,还可能涉及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,涉嫌构成与对方犯罪的共同犯或者从犯。

对方如果从其他渠道拿到影片的介质,哪怕是盗版的影片介质,对方手里有我版权方出具合法的授权书,就是一个完整的链条。对方的这个盗播行为就是“合法”的了。

对方低价买了版权方的版权,版权方却仅收了极少的授权书费用,你说冤不冤!白吃哑巴亏。

张春杰律师曾担任几十家影视公司法律顾问,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。建议影视公司在对外出具授权书之前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授权书的内容要与双方的合作协议内容一致,如果不一致的,先要变更合作协议。多数情况下仅凭一份授权书不能充分的阐述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,或者版权授权书仅是出具给第三方看的,可能与实际不符,因此双方需要通过签订一份详尽的合同来确定双方线、谨慎出具版权授权书。

版权授权本身是部分版权的权利让与,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,授权了就覆水难收,因此作为授权方一定要慎重。

版权分很多种,授权方出具版权授权书之前应先划分好版权,以免重复授权。作为被授权方也应要求授权方出具相关协议或材料,尽力核实是否存在版权授权冲突的情形。

授权书的内容越细化越不容易发生纠纷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版权授权书应尽可能明确授权的权利标的范围、授权地域范围、授权使用范围、授权期间限制、转授权限制、用途限制、是否独家、是否专有授权、版权归属等。

Leave a Comment